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二章 建设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第十四条有效按照合同约定,由建设单位采购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建设单位应当保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符合设计文件和合同要求。建设单位不得明示或者暗示施工单位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2019年4月23日第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