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第七章 无线电监测和电波秩序维护第六十五条有效依法设置、使用的无线电台(站)受到有害干扰的,可以向无线电管理机构投诉。受理投诉的无线电管理机构应当及时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告知投诉人。处理无线电频率相互有害干扰,应当遵循频带外让频带内、次要业务让主要业务、后用让先用、无规划让有规划的原则。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第六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六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