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第二章 管理机构及其职责第十一条有效军地建立无线电管理协调机制,共同划分无线电频率,协商处理涉及军事系统与非军事系统间的无线电管理事宜。无线电管理重大问题报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决定。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第十条回到全文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