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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章 开标、评标和中标

第四十四条

有效

招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开标。

投标人少于3个的,不得开标;招标人应当重新招标。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应当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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