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兵工作条例/第九章 经费开支第四十七条已修改新兵被服调拨到县、市所需的运输费用,由军区联勤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武警总队后勤部分别负责报销。县、市下发新兵被服所需的运输费由兵役征集费开支。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第四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