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兵工作条例/第五章 审定新兵第二十六条已修改被批准服现役的应征公民,由县、市征兵办公室办理入伍手续,发给《应征公民入伍通知书》,并通知其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户口登记机关。其家属凭入伍通知书到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户口登记机关注销应征公民的户口,并享受军属待遇。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