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五章 森林采伐第三十七条有效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在林区设立的木材检查站,负责检查木材运输;无证运输木材的,木材检查站应当予以制止,可以暂扣无证运输的木材,并立即报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依法处理。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第三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