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条例/第三章 放射性废物的处置第二十四条有效放射性固体废物处置许可证的申请、变更、延续的审批权限和程序,以及许可证的内容、有效期限,依照本条例第十三条至第十六条的规定执行。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第二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