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淫嫖娼人员收容教育办法第二十条已废止被收容教育人员对收容教育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第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