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有效税务机关可以在车船登记管理部门、车船检验机构的办公场所集中办理车船税征收事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办理车辆相关登记和定期检验手续时,经核查,对没有提供依法纳税或者免税证明的,不予办理相关手续。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第二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