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第四章 保险关系的接续第四十八条已废止退役士兵就业应当随所在单位参加失业保险,其服现役年限视同失业保险缴费年限,并与实际缴费年限合并计算。参加失业保险的退役士兵失业,并符合《失业保险条例》规定条件的,按照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和相应的促进再就业服务。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第四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