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源
党内法规
法规
税务文件
关于
中文
English
退役士兵安置条例
/
第二章 移交和接收
第十七条
已废止
退役士兵无正当理由不按照规定时间报到超过30天的,视为放弃安置待遇。
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
第十六条
回到全文
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