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第二章 移交和接收第十五条已废止自主就业和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的档案,由安置地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按照国家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办理。退休、供养的退役士兵的档案,由安置地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移交服务管理单位。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