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债券管理条例/第三章 企业债券的管理第十三条有效企业发行企业债券应当制订发行章程。发行章程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企业的名称、住所、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二)企业近3年的生产经营状况和有关业务发展的基本情况;(三)财务报告;(四)企业自有资产净值;(五)筹集资金的用途;(六)效益预测;(七)发行对象、时间、期限、方式;(八)债券的种类及期限;(九)债券的利率;(十)债券总面额;(十一)还本付息方式;(十二)审批机关要求载明的其他事项。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