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用密码管理条例/第六章 罚则第二十四条已修改境外组织或者个人未经批准,擅自使用密码产品或者含有密码技术的设备的,由国家密码管理机构会同公安机关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可以并处没收密码产品或者含有密码技术的设备。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第二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