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湖流域管理条例/第八章 法律责任第六十五条有效违反本条例规定,运输剧毒物质、危险化学品的船舶进入太湖的,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第六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六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