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湖流域管理条例/第三章 水资源保护第二十四条有效国家将太湖流域承压地下水作为应急和战略储备水源,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开采,但是供水安全事故应急用水除外。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第二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