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实施条例/第三章 治理第十九条已废止企业事业单位在建设和生产过程中造成水土流失的,应当负责治理。因技术等原因无力自行治理的,可以交纳防治费,由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治理。防治费的收取标准和使用管理办法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主管物价的部门会同水行政主管部门制定。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