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五条有效电力企业、电力用户以及其他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电力安全管理规定,落实事故预防措施,防止和避免事故发生。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确定的重要电力用户,应当按照国务院电力监管机构的规定配置自备应急电源,并加强安全使用管理。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第四条回到全文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