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货物原产地条例第七条有效货物生产过程中使用的能源、厂房、设备、机器和工具的原产地,以及未构成货物物质成分或者组成部件的材料的原产地,不影响该货物原产地的确定。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