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六条有效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主管全国的村庄、集镇规划建设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的村庄、集镇规划建设管理工作。乡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村庄、集镇规划建设管理工作。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