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第二章 村庄和集镇规划的制定第十二条有效村庄、集镇总体规划,是乡级行政区域内村庄和集镇布点规划及相应的各项建设的整体部署。村庄、集镇总体规划的主要内容包括:乡级行政区域的村庄、集镇布点,村庄和集镇的位置、性质、规模和发展方向,村庄和集镇的交通、供水、供电、邮电、商业、绿化等生产和生活服务设施的配置。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第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