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第三章 残疾抚恤第二十九条已修改退出现役的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由国家供养终身;其中,对需要长年医疗或者独身一人不便分散安置的,经省级人民政府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批准,可以集中供养。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第二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