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工商户条例第六条已废止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采取措施,在经营场所、创业和职业技能培训、职业技能鉴定、技术创新、参加社会保险等方面,为个体工商户提供支持、便利和信息咨询等服务。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2016年2月6日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