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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内法规法规税务文件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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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

第十二条

已修改

收养关系当事人弄虚作假骗取收养登记的,收养关系无效,由收养登记机关撤销登记,收缴收养登记证。

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

第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十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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