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第二章 股票的发行第七条有效股票发行人必须是具有股票发行资格的股份有限公司。前款所称股份有限公司,包括已经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和经批准拟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