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第六章 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第六十六条有效上市公司除应当向证监会、证券交易场所提交本章规定的报告、公告、信息及文件外,还应当按照证券交易场所的规定提交有关报告、公告、信息及文件,并向所有股东公开。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第六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六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