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二条有效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股票发行、交易及其相关活动,必须遵守本条例。本条例关于股票的规定适用于具有股票性质、功能的证券。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