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四章 提取和使用第二十八条有效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保证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的前提下,经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可以将住房公积金用于购买国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不得向他人提供担保。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第二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