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四章 公路养护第五十条有效公路管理机构应当统筹安排公路养护作业计划,避免集中进行公路养护作业造成交通堵塞。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交界区域进行公路养护作业,可能造成交通堵塞的,有关公路管理机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事先书面通报相邻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路管理机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共同制定疏导预案,确定分流路线。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第四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