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条

已修改

违反本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梯间停放电动车以及私拉电线为电动车充电,影响消防安全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相关规定处罚。

地方法规 · 六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