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物业管理条例/第六章 法律责任第四十八条已修改违反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建设单位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未按照规定配置物业服务用房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并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地方法规 · 六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月1日第四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