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复垦条例/第三章 历史遗留损毁土地和自然灾害损毁土地的复垦第二十三条有效对历史遗留损毁土地和自然灾害损毁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投入资金进行复垦,或者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吸引社会投资进行复垦。土地权利人明确的,可以采取扶持、优惠措施,鼓励土地权利人自行复垦。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