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震监测管理条例/第四章 地震监测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的保护第二十五条已修改国家依法保护地震监测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地震监测设施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地震监测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的保护工作。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依法保护地震监测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的义务,对危害、破坏地震监测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的行为有权举报。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第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