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震监测管理条例/第三章 地震监测台网的管理第二十三条已修改专用地震监测台网和强震动监测设施的管理单位,应当将地震监测信息及时报送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负责管理地震工作的部门或者机构。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