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器装备研制设计师系统和行政指挥系统工作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五条有效武器装备研制设计师系统和行政指挥系统(以下简称两个系统)的各级负责人应当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执行上级有关规定,共同努力,保质保量按期完成研制任务。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第四条回到全文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