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二章 申请领取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条件第六条有效申请领取危险废物收集经营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防雨、防渗的运输工具;(二)有符合国家或者地方环境保护标准和安全要求的包装工具,中转和临时存放设施、设备;(三)有保证危险废物经营安全的规章制度、污染防治措施和事故应急救援措施。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