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四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依照本办法的规定,负责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审批颁发与监督管理工作。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第三条回到全文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