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条例/第三章 失业保险待遇第二十一条有效单位招用的农民合同制工人连续工作满1年,本单位并已缴纳失业保险费,劳动合同期满未续订或者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其工作时间长短,对其支付一次性生活补助。补助的办法和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第二十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