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管理条例/第七章 附则第四十四条已修改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代表机构的,参照本条例规定进行登记管理。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第四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