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第二章 粮食经营第八条已修改从事粮食收购活动的经营者,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具备经营资金筹措能力;(二)拥有或者通过租借具有必要的粮食仓储设施;(三)具备相应的粮食质量检验和保管能力。前款规定的具体条件,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公布。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