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第三章 宏观调控第二十九条已修改国家鼓励粮食主产区和主销区以多种形式建立稳定的产销关系,鼓励建立产销一体化的粮食经营企业,发展订单农业,在执行最低收购价格时国家给予必要的经济优惠,并在粮食运输方面给予优先安排。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第二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