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六章 燃气安全事故预防与处理第四十二条有效燃气安全事故发生后,燃气经营者应当立即启动本单位燃气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组织抢险、抢修。燃气安全事故发生后,燃气管理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根据各自职责,立即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根据有关情况启动燃气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第四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