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三章 燃气经营与服务第二十二条有效燃气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燃气质量检测制度,确保所供应的燃气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燃气管理等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依法加强对燃气质量的监督检查。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第二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