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章 道路通行规定/第二节 机动车通行规定第五十九条有效机动车在夜间通过急弯、坡路、拱桥、人行横道或者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路口时,应当交替使用远近光灯示意。机动车驶近急弯、坡道顶端等影响安全视距的路段以及超车或者遇有紧急情况时,应当减速慢行,并鸣喇叭示意。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2017年10月7日第五十八条回到全文第六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