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章 道路通行规定/第二节 机动车通行规定第五十三条有效机动车遇有前方交叉路口交通阻塞时,应当依次停在路口以外等候,不得进入路口。机动车在遇有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应当依次排队,不得从前方车辆两侧穿插或者超越行驶,不得在人行横道、网状线区域内停车等候。机动车在车道减少的路口、路段,遇有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的,应当每车道一辆依次交替驶入车道减少后的路口、路段。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2017年10月7日第五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五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