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章 法律责任第一百零三条有效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机动车登记或者驾驶许可的,收缴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撤销机动车登记或者机动车驾驶许可;申请人在3年内不得申请机动车登记或者机动车驾驶许可。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2017年10月7日第一百零二条回到全文第一百零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