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用标准化管理办法/第四章 标准化机构和任务第二十六条有效从事标准化工作的科技人员,要具有与其所任工作相适应的技术水平、政策水平、组织能力和实践经验,并应保持相对的稳定。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