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震预报管理条例/第二章 地震预报意见的形成第七条有效任何单位和个人观察到与地震有关的异常现象时,应当及时向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管理地震工作的机构报告。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