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章 法律责任第六十八条已修改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客运经营者、货运经营者不按照规定携带车辆营运证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的罚款。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2019年3月2日第六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六十九条